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精神,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在山西、河北、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甘肃11省招收艺术类考生。


  一、招生录取原则


  1、美术类和设计学类


  招生计划:在山西、河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江苏、江西、辽宁、安徽招生。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的计划为准。


  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类(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考生在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同情况,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文化课、专业测试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2、表演专业(只招收服装表演类考生)


  招生计划:在山东省、河北省招生,具体计划如下:

















序号


省份


人数


1


山东省


28人


2


河北省


12人


  注:以上计划仅供参考,最终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报名条件: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艺术类考生(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2)年龄不超过22周岁;3)要求女生净身高1.68米及以上,男生净身高1.8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体匀称,气质佳,有一定的音乐、舞蹈或其他表演基础,符合模特基本条件。


  录取原则:山东省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服装表演类统考成绩,河北省专业测试成绩使用服装表演类联考成绩;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文化课、专业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3、音乐表演专业


  招生计划:在山西、河北、山东、河南、辽宁、湖北、江西省招生。具体计划如下:













































序号


省市


专业项目


总计


1


山西省


器乐(钢琴3人、小提琴2人、打击乐1人、中提琴1人、扬琴1人、古筝1人)


声乐(民声2人、美声2人)


13人


2


河北省


器乐(钢琴2人、中提琴1人、二胡1人、琵琶1人、大提琴1人)


声乐(美声1人,民声1人)


8人


3


山东省


器乐(古琴1人,古筝1人)


声乐(民声1人、美声1人)


4人


4


河南省


器乐(竹笛1人,小提琴1人、中提琴1人)


3人


5


辽宁省


声乐(美声1人、民声1人、流行演唱2人)


器乐(钢琴1人)


5人


6


湖北省


器乐(小提琴1人)


1人


7


江西省


器乐(琵琶1人)


1人


  注:以上计划仅供参考,最终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音乐类统考成绩,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项目一致;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4、舞蹈表演专业(只招收专业方向民间舞的考生)


  招生计划:在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和辽宁省招生,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省份


人数


1


山西省


4人(男女不限)


2


山东省


4人(男女不限)


3


河北省


4人(男女不限)


4


河南省


4人(男女不限)


5


辽宁省


4人(男女不限)


  注:以上计划仅供参考,最终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


  二、学费标准


  学费按照山西省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


  三、监督机制


  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要严厉查处。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者,组织专门调查,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美术类、设计学类:苏老师0351-3176561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石老师0351-3176561


  表演:姜老师0351-3176555、13303448787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邮编:030600


  网址: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tyut.edu.cn


  五、本招生简章最终由太原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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