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21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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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一、目的

  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得到迅速、果断、有效的处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工作中发生的机械事故,刀伤,火警,盗窃,顾客吵架,斗殴以及食物中毒,停水、电、煤气,灯爆破等各类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

  三、职责

  1.人力资源部和各餐厅(部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等的培训。

  2.各餐厅(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所制订的各项规定以及听从上级领导的指挥,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3.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安排好手头工作后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四、总的要求

  1.各餐厅(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培训以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等方面的培训。

  2.各餐厅(部门)应在本部门选择一处显著的部位张贴或挂牌告知顾客在本部门就餐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本部门员工在上岗期间需注意的安全事项。

  3.各餐厅(部门)应在本部门办公室准备一定的应急药品(创可贴、碘酒、红花油、烫伤药膏、清凉油、云南白药、藿香正气丸等),以备不时之需。

  五、顾客打架、吵架时的处理程序

  1.顾客打架、吵架主要是指顾客在本酒楼就餐时出现的打架、吵架情况。

  2.发现顾客吵架时,就餐厅的服务人员应立即上前制止,如果发现个人力量单薄时,应及时上报本部门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承包组长等)前来处理。

  3.制止的原则

  (1)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2)让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离开就餐厅。

  (3)若持有器械斗殴,应先对持有器械的一方予以制止;若为双方或一方因醉酒而斗殴,则应先劝阻较清醒的一方。

  (4)有伤员则应先送或劝其到医院就诊。

  4.在努力制止无望下应立即拨打“110”。

  5.制止争吵或斗殴时,切记不可动粗,不得以恶语相向,应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来平息事态。

  6.若打架、吵架地点离窗口较近,窗口工作人员应防止食品被污染,各餐厅长应及时检查食品的安全情况。

  7.事发部门负责人应在事后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向公司汇报处理经过。

  六、顾客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的处理

  1.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因失去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其他人造成伤害,因此工作人员在发现有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时,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由本部门负责人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2.本部门负责人处理顾客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时,应尽可能地劝其离开就餐厅,若有可能则应通知其亲属、朋友等领回。对于部分醉酒严重者,可让其吃些水果或糖醋萝卜、绿茶等有助于解酒的东西,等其清醒后,再让其离开就餐厅。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则可向公安机关报告。

  4.事件处理过程中应防止食品被污染,各、餐厅厨师长应及时检查食品的安全情况。

  5.事发部门负责人应在事后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向公司汇报处理经过。

  七、顾客摔倒时的处理程序

  1.顾客摔倒主要是指顾客在本酒楼或餐厅就餐时因地面积水、就餐椅断裂、疾病以及其他本部门原因或其个人原因导致的摔倒。

  2.在出现顾客摔倒现象时,任何现场人员发现后,应立即上前扶其起来;若自己因故不能离开则应通知其他人员上前协助。任何坐视不管的行为都应受到谴责和惩罚。

  3.现场人员在将摔倒的顾客扶起来时,应询问其有无受伤,并扶助该顾客就近休息;若有出血或皮肉红肿等情况发生时,应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相关药物进行初步治疗;若受伤较重或出现昏迷不醒等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汇报,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委派一名同志陪同其到就近的医院就诊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通知其朋友或亲属。

  4.现场人员还应仔细询问或检查摔倒的原因,若为本部门原因(如地面积水、就餐椅断裂等),应立即采取或告知现场管理人员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如通知就餐厅服务人员将积水拖干净或通知相关人员将破裂的就餐椅隔离、标示)。

  5.若摔倒属本部门原因并使顾客受伤较严重等,本部门负责人应立即以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汇报,并会同公司积极地解决。

  6.处理该项事件时,应本着对顾客负责的态度,遵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处理;并在事后由事发部门负责人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向公司汇报处理经过。

  八、被告知可能导致食物中毒时的处理程序

  1.当有消息告知有顾客因吃某餐厅的食物而可能中毒时,接待人员应主动向来人、来电问清楚以下事项:

  (1)顾客的人数及在哪个餐厅就餐时导致中毒。

  (2)顾客是在该餐厅吃何种食品导致中毒。

  (3)顾客是否已被送至医院:

  ①若被送至医院,在哪个医院、哪号房间急诊。

  ②若未被送至医院,应立即告知来人、来电必须先将顾客立即送至就近的医院。

  2.接待人员应将上述事项及时、准确地向该餐厅)负责人和公司办公室和汇报情况。

  3.餐厅负责人获知该消息后,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1)迅速以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总经理、质监部主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汇报情况;若可能中毒的人数较多时,由总经理向上级机关汇报或可由本部门负责人越级向上汇报,但必须同时或事后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2)对最近48小时内的样品菜尤其是据告知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样品菜采取特殊保管的方式或根据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的通知将样品菜送至检验处。

  (3)立即会同质监部工作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到医院看望住院治疗的顾客。

  4.对到医院处理该事件的工作人员到医院后,应先向医院处理该项事件的医生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到病房处看望该(部分)顾客。

  5.当医院、卫生防疫站派人前来取样品菜进行化验时,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配合。

  6.当经化验确认为食物中毒时,除应向上级机关以电话等方式汇报外,公司应成立应急小组积极地处理该事件,封存可能造成食品危害的产品;迅速通知及召回发生食品危害的产品,防止出现新的中毒人员;应急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质监部主任、办公室主任、事发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并由本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

  7.处理人员在处理该项事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沉着冷静,积极主动。

  (2)积极与医院和卫生防疫部门配合,全程追踪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3)事件未调查清楚或处理好前,不得轻易在公开场合发表任何可能招致我方不利的言论,更不得与人争辩,强词夺理。

  (4)尽可能避免媒体报道以及受知面扩大等负面情况。

  8.事件处理完毕后,该部门负责人均应将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处理结果填写在“突发事件处理报告”上,向公司汇报处理经过。若确定为中毒事件,则办公室同时须以公司的名义向上级机关汇报其经过和处理结果。

  九、遇到盗窃时的处理程序

  1.各餐厅(部门)晚上留守(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前,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需保持一定的警觉性。

  2.听到有异常声音或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须立即前往查看。

  3.发现有盗窃财产等现象时,应保持沉着冷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通过呼叫等方式招呼同伴或其他人员前来支援。

  4.若罪犯已逃走,一时难以追上,则要看清楚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等特征,并及时以电话等方式报告保卫部门、本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重大的案件应拨打“110”电话报警。

  5.有案发现场的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所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作案工具、其他物品等,不得让非相关人员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或保卫部门勘查现场未完毕前,值班人员不得离开。

  6.若因故有人受伤,则要尽快送至医院抢救并上报公安机关。

  7.事发部门负责人应对该事件的处理经过进行追踪、控制;事后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情的经过及结果。

  8.在其他时间、其他情况下所遇到的盗窃,可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十、员工在工作时摔倒或砸伤的处理程序

  员工在工作期间摔倒以及被砸伤等时,可参照顾客摔倒时的处理程序(本办法第七点)执行。

  十一、煤气泄漏时的处理程序

  1.有煤气严重泄漏事件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煤气灶阀门和煤气表表前阀关掉,并打开门窗,断掉所有火源,同时拨打煤气抢修电话,抢修结束前,不得擅自将煤气灶阀门和煤气表表前阀打开。

  2.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到空气新鲜的场所。若现场有出现中毒且导致神志不清者时,应帮助其立即撤离现场。

  (1)到空气新鲜的场所后,解开病人的衣扣、腰带,使其呼吸通畅,但要注意保暖,以防继发感染。

  (2)中毒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抢救。

  (3)呼吸、心跳停止者,应在抢救或等待抢救的过程中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3.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汇报,任何知道该事件的管理人员均应迅速赶赴现场。

  4.在现场处理该事件的工作人员应迅速成立应急小组,由在现场职务最高的管理人员担任组长。

  5.现场人员在撤离事发现场或在现场处理该事件时,坚持“生命为重”的原则,对于可能导致生命危险的情况,应先迅速撤离人员。

  6.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不得大呼小叫,以防大量的煤气呼进肺中,进一步中毒;用手捂住口鼻,若有可能,可使用湿毛巾蒙住口鼻匍匐撤离现场;现场工作人员一切行动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闲杂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

  7.餐厅经理应加强对被污染食物的检查,如觉得可疑,则全部倒掉。

  8.事发负责人应在事后认真调查事件发生原因,并采取防范措施并在事后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向公司汇报事件发生的事由及处理情况。

  十二、触电处理程序

  1.发现有人触电时,现场人员应马上切断电源。

  2.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人,以防连带本人触电,应用绝缘的东西(如干燥的木棍等)把线头或人拉开。

  3.立即对触电人进行人工急救,并拨打“120”或直接送至医院抢救。

  4.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

  5.本部门负责人将该事件处理完毕后,将该事件的事由和处理情况事后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向公司书面汇报。

  十三、烫(烧)伤处理程序

  1.员工被蒸汽、开水、热菜、热油、火等烫(烧)伤后

  (1)用冷水冲洗后及时到本部门办公室用酒精棉花消毒后再用烫伤药膏进行初步治疗。

  (2)若情况较严重(烫伤面积较大),应立即赶赴烧伤医院治疗;若需人员陪同,则由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一位同事一同前去。

  2.处理烫(烧)伤事故时,伤口避免接触任何东西尤其是用脏东西接触伤口;不得私自揭开紧贴伤口上的衣服等,以免伤口创面进一步扩大。

  3.烫(烧)人员若需继续工作,应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塑料手套并应戴上手套工作,并防止手套脱落造成污染。

  4.较为严重的烫(烧)伤事故,应由本部门负责人及时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向公司汇报,并在事后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将处理经过和结果上报公司。

  十四、割(砍)伤处理程序

  1.员工出现割(砍)伤时,员工首先应自己止血。通常来说,应将受伤的部位向上举,并捂住伤口;如果割伤的是手指,则应捏住受伤手指的两侧。

  2.采取止血措施后,受伤员工应立即到本部门办公室,涂上红药水后,用创可贴等包扎。

  3.若刀口较深、宽或情况较严重,应在初步使用创可贴包扎后,向现场管理人员通报,到医院进行急诊。

  4.若感觉有头晕目眩等现象时,可在办公室等处先休息后,再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后,到医院进行急诊。现场人员应根据情况所需,决定是否委派一位同事一同前往医院。

  5.现场的其他员工应认真协助该员工进行处理,如对滴下的血进行清洗、协助该员工处理伤口等。

  6.伤口未愈合前,若需继续工作,应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塑料手套并应戴上手套工作,并防止手套脱落造成污染。

  7.对于导致员工住院或可能残废等事件,本部门应及时以电话等方式向公司汇报,并在事后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向公司汇报事由及处理情况。

  十五、火灾处理程序

  1.起火后,现场人员应尽可能地保持清醒、冷静的状态,应先检查导致起火的原因。

  (1)若为电线、电器等导致的起火,则应先将电源开关、插头等拔掉,使用水、干粉式灭火器或消防栓等灭火。

  (2)若为油锅导致的起火,应先将煤气灶的阀门、煤气表表前阀关掉或插头拔掉,再站在顺风口处将锅盖盖住油锅,或者将身边的菜肴等倒入油锅中;注意不得将油等倒入锅中,也不得使用水来灭火。

  2.现场人员发现起火时,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若情况较严重,应同时向公司领导汇报。接到火警的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

  3.若火情较严重,应立即成立应对小组,由所有在现场的管理人员组成,并由现场职务最高的人员担任组长。

  4.在现场指挥处理火灾的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对于可能导致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的情况,应紧急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现场。

  5.现场人员应保持清醒、冷静,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领导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按照分工,各司其责,勇往直前,扑救抢险;闲杂人员则应立即撤离现场。

  6.因火灾而导致有浓烟现象出现时,现场人员应用手或湿毛巾蒙住口鼻,并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匍匐离开现场到空气清新且安全的环境中去。

  7.对于可能导致爆炸等情况或火较大一时难以灭掉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

  8.若事发现场有人烧伤,可参照本办法第十三点处理;若有昏迷不醒者,则可参照第十一点第2小点处理。

  9.食品、餐厅经理应加强对被污染食物的检查,如觉得可疑,则全部倒掉。

  10.处理完该事件后,本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填写“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向公司汇报事由及处理情况。

  十六、台风或暴风雨袭击的处理程序

  1.办公室和各餐厅(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并应及时将台风或暴风雨来临的情况予以通报。

  2.在台风或暴风雨来临之前,各部门应检查下水道、阴沟等的通畅情况和仓库等处的防护情况,紧闭所有的门窗,检查户外是否有被大风吹走或导致不安全因素产生的物品或现象。

  3.台风或暴风雨袭击期间,各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下水道、阴沟等的通畅情况及仓库等处的防护情况。

  4.台风或暴风雨袭击时,员工应避免在空旷的地方逗留,如需执行紧急任务,则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及通知其他员工。

  5.如果台风或暴风雨夹着闪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切断电脑等电器设备的插头,以防被雷电击坏。

  6.台风或暴风雨过后,各部门应认真检查本部门需维修的地方,并及时请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7.餐厅经理应加强对食物污染的检查,如觉得可疑,则全部倒掉。

  8.各部门应将台风和暴风雨袭击时的处理经过和损失等填写在“突发事件处理报告”上,上报公司。

  十七、停电处理程序

  1.各部门获悉停电的消息后,应将该消息及时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并尽可能将停电期间需用电的工作提早完成。对于正在操作电脑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保存好相关的数据。

  2.各部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以电话等方式告知,工程部应立即向水电公司通报。工程部应会同水电公司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成功后,应及时向各部门通报。

  3.各部门因停电,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时,可经公司同意,到本公司其他部门操作。

  4.由于外部原因突然停电,各餐厅经理在上报公司总经理的’同时,做好食物存放的管理,通知各相关人员禁止开启冷库冷柜门,并做好食物转移的准备工作。

  5.正在加工制作的主副食,用转移的方式继续操作,不能转移则采用倒掉的方法来保证食品安全。

  6.来电后各餐厅经理应验证冷藏冷冻食物的食品质量安全情况,对不合格的食物按规定进行适当处理。

  十八、停水处理程序

  1.获悉停水的消息后,各部门应将该消息及时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并尽可能将停水期间的工作提早完成,且使用空余的盛器将停水期间需使用的水准备好。

  2.停水期间,各部门应认真做到节约用水,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监督。

  3.各部门因停水,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时,可经公司同意,到本公司其他部门操作。

  4.紧急停水

  (1)突然停水时,相关部门应立即以电话等方式告知工程部,工程部则应立即向水电公司通报,查询停水事由。

  (2)若非水电公司紧急停水缘故,则工程部维修组工作人员应在10分钟内,赶到停水地点,重点检查内部水管和阀门。

  (3)若非内部水管和阀门出现故障,工程部应会同水电公司维修人员对户外水管进行检查、维修;各部门对于在紧急停水期间正在制作的主副食,可采用异地运水的方法继续加工,对粗、细加工的主副食可转移到其他部门继续操作;各餐厅经理应加强检查,防止出现新的交叉污染。

  (4)维修成功后,应及时向各部门通报。

  十九、停气处理程序

  1.停蒸汽

  (1)获悉停蒸汽的消息后,各部门应将该消息及时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并尽可能将停止蒸汽供应期间的工作提早完成。

  (2)部门突然停止蒸汽供应时,应立即以电话等方式告知动力部,动力部应立即组织本部门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事发地点对内部管道、阀门进行检查、维修,若短时间内能修复的,制作人员应加强对所蒸制主食的检查,并做好纠偏记录;如短时间内不能修复的,有备用锅炉部门的可使用备用炉继续供汽;无备用锅炉的部门可采用转移的方法。

  (3)若非内部水管和阀门出现故障,工程部应首先了解热电厂停蒸汽的时间,并会同热电厂维修人员对户外管道、阀门进行检查、维修。

  (4)维修成功后,应及时向各部门通报。

  (5)餐厅经理应加强对CCP点的验证,防止出现食品危害。

  2.停煤气

  (1)获悉停煤气的消息后,各部门应将该消息及时传达给每一位员工,并尽可能将停煤气期间的工作提早完成;在预定煤气停止时间前,应将煤气灶阀门和煤气表表前阀关掉,并予以特殊标示。

  (2)各部门突然停止煤气供应时,应在将煤气灶阀门和煤气表表前阀关掉,予以特殊标示后,立即以电话等方式告知工程部,工程部应立即组织本部门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到事发地点对内部管道、阀门进行检查、维修。

  (3)若非内部管道和阀门出现故障,工程部拨打煤气抢修电话,会同煤气公司维修人员对户外管道、阀门进行检查、维修。

  (4)各部门因停止煤气导致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时,可经公司同意,到本公司其他部门操作或采取其他弥补措施。

  (5)维修成功后,应及时向各部门通报。

  (6)未接到煤气重新开始供应之前,任何人员均不得将煤气灶阀门和煤气表表前阀打开。

  (7)餐厅经理应加强对CCP点的验证,防止出现食品危害。

  二十、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驾驶员因公出现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拦阻过路车辆将伤者送至医院急救。

  2.同时应对受伤者财物等进行妥善保管。

  3.立即拨打电话“122”报警,同时应向上级部门汇报。

  4.交警未到达之前,应注意保护现场。

  5.公司应成立应急小组积极地处理该项事件;应急小组应由办公室主任、事发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并由本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担任组长。

  6.处理人员在处理该项事件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沉着冷静,积极主动。

  (2)积极与交警配合,全程追踪处理的过程和结果。

  (3)事件未调查清楚或处理好前,不得轻易在公开场合发表任何可能招致不利的言论,更不得与人争辩,强词夺理。

  (4)对交警处理情况不服时,可向法院提出起诉。

  7.事件处理完毕后,该部门负责人均应将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处理结果填写在“突发事件处理报告”上,向公司汇报处理经过。

  二十一、灯爆破时的处理程序

  1.各餐厅炒菜间一律使用防爆灯。

  2.售菜窗口、西点加工间等重要场所日光灯、节能灯发生爆破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相关电源,并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

  3.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检查操作食品是否掉入灯的碎片等污染物。当发现食品中有灯的碎片等污染物时,应把现场加工制作的、出售的食品全部倒掉,不得再次出售、加工制作,以防造成食品的物理性危害。

  4.部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与工作人员一起清理现场,并通知工程部到达现场,检查灯爆破的原因。

  5.工程部对已爆破的灯及时更换,并提出预防措施。

  6.事件处理完毕后,该部门负责人应将事件发生的经过和处理结果填写在“突发事件处理报告”上,并向公司汇报处理经过。

  7.必要时,特别是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各部门应及时评审和修订该程序,以便更能适应操作的需要。适用时,各餐厅应定期演习这些程序。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为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应急工作,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件能力,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和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的方针,初步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应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一、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情况

  (一)、领导机构:镇政府是全镇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有效实施,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谭梦觉为组长,分管领导覃江湖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管理与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由韦明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并要求各村委会、各单位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本村的管辖范围和本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办事机构:镇政府设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挂靠镇党政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政府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承办镇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镇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镇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三)、工作机构:镇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的类型,以及镇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消防安全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保障的有关部门。

  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

  (一)、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各类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对短期内能够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时期内难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自身难收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建立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根据镇政府的要求,开展与其他监测网点、有关部门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完成镇政府部署的检测和预警工作任务。

  (二)、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有关单位报告,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等级予以处置,并按照信息报告时限向县政府应急办和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以同时越级上报,各村委会及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的信息报告员由村文书担任,负责及时、客观、真实的把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发送、报告到镇应急工作办公室,不得迟到、谎报、瞒报、漏报。

  (三)、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同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当上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三、预案体系的建设

  (一)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重特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时,及时成立若干应急工作组,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分管领导或党政办主任负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等派员参与。

  2、治安救助组。由分管政法领导负责,派出所牵头,事发地单位和涉及单位派员参与。

  3、工程抢险组。由分管集镇、土地领导负责,城建牵头,土地、农电、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医疗卫生领导负责,卫生院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5、信息报送组。由党政办主任牵头,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

  6、新闻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领导负责,镇宣传干事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7、物资保障组。由分管领导负责,财政所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8、交通运输组。由分管交通领导负责,派出所、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9、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分管民政工作领导负责,镇民政办牵头,派出所、综治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0、调查评估组。由镇党政办负责、安监办牵头,民政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1、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的领导负责,民政办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司法所、卫生院、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二)、应急管理工作的启动

  1、先期处置

  对本镇内的各类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必须快速作出反应,进行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保护现场。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及时向上级专项应急机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涉及或可能涉及其他镇的,要同时向相关镇通报。

  2、按突发事件级别启动预案

  属于特别特大、重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和较大消防安全事件,镇政府立即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属于一般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先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预案。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事发地村委会和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照镇党委、政府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镇政府作出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当采取的措施等。

  镇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和镇应急办接到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对一般和较大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由镇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指导事发地村委会进行处置,视情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报告;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镇应急办应会同镇政府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镇政府分管领导,必要时应同时报告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按规定做好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信息有关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卫生监测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本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一、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按照各处室、班具体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处室紧密配合,学校统一调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控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及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工作。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和监测方案。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2、监督人每周五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师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对师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员每天坚持卫生、食品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有异味食品等及时报告以便销毁。并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饭菜留样。

  4、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杀菌,特别是食堂,要积极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场所,保障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长要坚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后对学生的检查与观察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报告校长办公室。

  6、一旦发生学校集体食物中毒,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抢救中毒学生、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按卫生、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会同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切实做好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检查整治力度。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

  1、当在饭厅发生学生吵闹、争执时,值周教师和食堂管理人员应迅速到场予以劝阻,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2、若矛盾激化时,应及时上报值周领导、德育处,并提供当时的情况,交有相关部门处理。

  (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学校总务处预先通知停电,食堂管理人员应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2、若发生突发性停电、停水时,应立即向学校总务处打电话询问原因,以备向工作人员解释清楚;并协同总务处尽快解决。同时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工作,向学生说明情况,并调整用餐时间,保证学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时停电,管理人员和值周教师要依靠应急灯,做好学生的疏散工作。总务处及时安排人员维修,以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

  1、监测。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项食卫制度和记录的检查。发现学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若发现学校集体食物中毒,立即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同时启动本《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报告。学校教职员工应关爱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由学校办公室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应急处理要求。

  (1)学校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应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窗口的经营活动。“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全体成员应急速赶赴学校,在组长指挥下开展相关救治工作。

  (2)副组长负责迅速与县医院或县急救中心(120)联系,组织人员把中毒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总务处及相关人员应立即封闭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如实提供材料和样品。

  (4)组长在第一时间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所。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挠事故报告。

  (5)副组长、德育处应及时、耐心地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劝解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抢救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校园安定和教育教学秩序。

  (6)组长负责组织调查事件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配合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对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7)如怀疑有人故意投毒,应向城关派出所报告并进行立案侦察。对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参加活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职责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幼儿,随时掌握本班幼儿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三、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班主任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校园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四、相关事项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

  为应对我市突发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做到快速响应,有序行动,控制事态,妥善处理、处置,降低危害和损失,保护公众人身和环境安全,依据《xxx市环境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

  1、事故发生时,对事故及时进行核实与分析,由监测站人员对环境危害程度做出监测,及时出具监测报告,发布信息,提出应急处置建议,配合市政府等其他部门予以判断和确定事故的等级,组织应急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对环境事故应急监测、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

  2、参加市政府和潍坊市环保局确定的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做好污染事故的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配合市政府做好物资调动。及时组织环境污染事故专家组对事故作出评估。

  3、统一组织指挥xxx市内和参加上级环保部门指令的跨区域特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的环境监察和监测。

  4、指导企业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对企业可能发生环境隐患及时排查,做好污染源调查、企业应急培训、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并指导公众进行防护,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开展消毒除污处理工作。

  5、经上级批准,负责发布辖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和潍坊市环保局、省环保厅报告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二、组织、工作机构

  1、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小组是环境应急事件的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由崔局长任组长,王副局长为副组长,小国等为成员的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环境应急事件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监察组、监测组和信息组。

  2、工作分工及应急任务

  (1)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李鹏举同志任主任,财务科科长张炳国同志、局办公室副主任车队队长张世国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和财务科同志组成。负责应急任务的受领,应急车辆和后勤保障;协调、邀请专家,寻求技术指导、控制事态发展的具体办法;对各企业存放的防止环境污染的物资协调、有序、合理调动;协助上级指挥机构,下达预备通知和应急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应急准备的内容及要求、人员集结地点及到达时限、联络方式);健全、提供后勤保障物资信息档案,对各企业存放的防治环境污染的物资协调、有序、合理调动;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物资、防护设备、人员补助费用等);协助信息组搞好信息发布。

  (2)现场监测组。由李振站长任组长,王海波、王廷相为副组长,成员由监测站、信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应急现场化验仪器、现场的污染危害监测;鉴别污染物的种类、性质及危害程度;对污染物进行采样分析;提供应急监测数据资料,及时出具监测报告;协助专家对事故进行分析,确定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范围,提出控制污染蔓延、保护环境、保护公众的措施和建议;完成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它任务。

  (3)现场监察组。张树军副大队长任组长,杨巧玲、范晓龙任副组长,成员由污控科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情况的调查、取证,提供监察应急信息;详细调查污染源的种类、性质、数量、泄漏规模,污染范围及其污染特征,污染区及其周围人员、动植物等中毒症状,并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污染危害等级,在规定时限内分级上报;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主体单位的“环评”文件的审查;协助有关单位搞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完成应急领导小组赋予的其它任务。

  (4)信息组。由周乐义主任任组长,郑光涛任副组长,成员由法规宣教科人员组成。负责应急事件处置资料的汇总;协助新闻单位搞好宣传报道;受领导小组委托对外发布处置信息。

  三、突发事件预警、接警处理

  1、预警处理

  (1)按照环境污染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本市预警级别拟为四级,即IV级(一般)、Ⅲ级(较重)、II级(严重)和I级(特别严重)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如果发生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Ⅰ级)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各企业应立即向市环保局报告,市环保局应立即向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潍坊市环保局报告并应立即启动市环境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展开工作。

  如果发生较大环境事故(Ⅲ级),接报告后应急办公室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向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

  如果发生一般环境事故(Ⅳ级),市环保局接到报告后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请示市政府办公室,然后及时发出蓝色警报,上报潍坊市环保局,并按预案要求开展救援工作。

  环境污染事故所在单位和社区有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情况并迅速向市环保应急指挥中心(环保110)报告。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发生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启动乡级应急预案,同时向市环保局报告。市环保局应立即对事故进行核实及分析,予以判断和确定事故的等级,把情况及时报告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时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物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染区域划定,同时组织污染事故评估专家组,分析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及时向市政府和潍坊市环保局报告情况

  2、接警处理

  (1)由局办公室转接过来的案件。

  (2)接收和了解突发性污染事故信息包括时间、地点、事件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污染物、事故性质(毒物外溢、爆炸、燃烧)、危害程度以及波及范围和程度、去事故现场的路线等并做好电话记录;

  (3)接报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李鹏举;环境应急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局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崔维川。局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件报告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局应急处理预案。

  (4)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由局应急办公室向各应急小组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各应急小组接到指令后组长应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有效计划,迅速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环保所各所长应按照局应急办公室提供的信息,针对危险品的化学特性,迅速研究制定控制现场的有效措施,迅速赶赴现场,对情况进行进一步调查,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应急领导小组,为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研究制定办法提供依据。

  四、应急处置

  1、应急程序

  (1)受领任务。环境应急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负责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由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决定是否启动市环境应急预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受领任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局应急预案。受领任务的内容主要有:事故的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出动时间、行进路线、行进序列、进入应急现场的时机及方向;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联络方法。本分队的任务、编成、分工及准备工作要求;友邻的任务及协同方法与要求等。根据任务的受领情况,迅速向各应急小组下达应急通知。

  (2)组织准备。各现场处置组接到通知后,立即通知所属人员(有时在接到预备通知后,即向所属人员发出收拢人员的通知),研究本组的行动计划,明确人员分工,检查准备器材,组织本组加入开进序列或单独组织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后勤保障部应尽快组织调配车辆,确保通讯畅通和应急车辆使用。

  (3)进行防护。各处置组到达应急现场附近后,应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情况等,组织进行个人防护,然后进入应急现场。

  (4)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各处置组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与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理与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5)应急终结。各处置组完成规定的应急任务或接到应急终止的通知后,应组织本组人员对遭受污染的仪器设备实施消毒或消除污染,组织返回,保养应急器材,进行应急总结。

  2、应急处理过程中的要求

  (1)现场应急处理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备好防毒面罩和防护服。在应急处理中,要随时注意现场风向变化,做好自身防护,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伤亡。

  (2)现场监测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必须穿戴好防毒面具和防护服。执行监测任务时要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互相照顾,带好通讯工具,随时保持通讯联系。

  (3)现场所用工具必须具备防爆功能。

  (4)第一责任人因故不能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时,由第二责任人全权负责。

  (5)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中,全局所有人员不准请假;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6)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中,局所有车辆收归后勤保障组统一调度,在外执行公务车辆限时返回。

  3、记录应急过程

  应急办公室准确及时地记录应急过程,为总结应急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为以后环境突发事件处理提供经验和依据。记录工作需专人负责,必须记录的情况有:事故的发生原因、发展与终结;领导机构指挥程序,物资、车辆等的调度情况;应急队伍反应是否及时、快速;出动力量的规模、各处置组完成任务的情况,各个接口的衔接程度;相关人员提供信息的有效性,措施的可行性;各企业人员调度情况与采取措施的有效性;采取的重大控制、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地形、气象对危害区域及应急行动的影响等情况,人员疏散情况。各类公告、公报、通报、通令、通知及重要指示。各种情况的记录必须有时间、地点、执行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记载。应急终止后应急办存档。

  4、发布信息

  (1)公众信息发布的权限。公众信息通常由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或者授权由前方指挥所发布有关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方面的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发布或接受媒体采访。

  (2)公众信息发布的时机。公众信息发布的时机通常是:确认事故已经发生并对社会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时;环境污染结果已经被证实时;采取重要公众防护措施时;天气条件对事故危害变化产生重要影响时;事故终止,应急行动终结,公众防护解除,恢复正常社会秩序时;其他必要的时间。

  (3)公众信息的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成因的初步判断;可能的发展趋势;对环境和公众健康的可能影响;受影响地区公众应采取的防护措施;其他需要公众了解和配合的事项。

  五、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再次免受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2、应急终止的提出和批准

  ——由现场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

  ——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

  ——经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批准。

  3、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现场指挥部接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环境应急终止通知后,向现场监测组、现场监察处理组、事件后现场清理组下达应急终止通知。各组接到环境应急终止通知后组织所属人员有序撤离。

  ——应急状态终止后,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自然过程或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4、应急终止的提出和批准

  ——由现场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

  ——由事件责任单位提出。

  ——经市环境应急指挥部批准。

  5、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现场指挥部接到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的环境应急终止通知后,向现场监测组、现场监察处理组、事件后现场清理组下达应急终止通知。各组接到环境应急终止通知后组织所属人员有序撤离。

  ——应急状态终止后,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市政府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自然过程或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六、培训与演练

  1、培训

  培训人员应包括各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相关单位,环保局所有成员。对各企业,应根据各企业实际情况,完善和修订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做好环境污染隐患的日常排查,最大程度的从源头上规避和化解风险。同时组织编写环境污染事故预防的宣传材料,要求企业将污染事故预防列入员工培训和环境教育计划之中,并组织实施。环保局工作人员要定时参加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常规性培训,培训时将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要纳入基本培训内容,提高应急人员环境监察业务水平和应急监测能力保障水平。

  2、演练

  适时组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演练活动,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演练包括虚拟演练和实战演练,由环保局拿主要方案,使应急预案得到不断地完善和提高。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市民群众,普及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通过演练,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快速反应、科学指挥、处置有序的应急系统,全面提升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为今后处理类似污染事故积累了实战经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

  第一部分总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现场处理、消除危害、做好善后工作为重点,形成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二)政府负责,部门合作

  县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县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依靠科学,快速反应

  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三级预警,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情况,将事件分为“三、二、一”三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分级响应。

  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本预案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安全、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故。具体主要包括:

  (一)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件

  (二)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三)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严重环境污染事件。

  (四)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五)相邻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对我县造成环境危害的特大污染事故。

  (六)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二部分指挥体系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县人民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其组成见附件),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县应急指挥部门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演练活动;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信息。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工作组织,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污染现场及周围群众的疏散、生活、稳定工作。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一)现场监测处置组

  由县环保局牵头,县农委、林业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现场处置、调查处理、监测、报告、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医疗救治组

  由县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医疗救治、疾病预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医疗救治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后勤保障组

  由县发改委牵头,县工业发展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科技局、气象局、交通局等部门参加。负责与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物资的供应、运输、储备,提供突发事件处置时气象动态,安置受害群众,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治安组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和事件处理,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监察组

  县监察局负责受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在处置工作中玩忽职守、违规违纪等行为。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负责起草有关汇报材料、领导讲话,草拟有关文件,编印工作简报,沟通各组工作情况和信息,向媒体和社会发布信息,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职责

  (一)县环保局

  1、负责对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分析认定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提出预警等级的建议,并及时上报污染事故。

  2、负责组织现场监测。

  3、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手册》的规定,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

  4、负责监督检查污染源单位的应急预案制订和污染防治工作。

  (二)县发改委、工业发展局、商务局、物价局

  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控制规划,把突发环境污染与事故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物价。

  (三)县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

  (四)县公安局

  负责污染控制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秩序,保障应急方案顺利实施;负责污染现场的灭火、消毒、洗消和伤员的搜救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

  (五)县卫生局

  做好伤员的救治,疏散人员的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六)县交通局

  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运送转移;负责污染物清运的车辆、工程机械调配、组织运输工作。

  (七)县民政局和有关乡镇政府

  负责社会捐助工作,救助经费和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污染现场及周围群众的疏散、安置、稳定工作。

  (八)县委宣传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期间新闻报道的规范管理,营造有利于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九)县水务局、农委、水产局、林业局

  组织做好流域、水源流量控制与监测,开展家畜、水产及野生动植物受污染情况的监测和调查工作。

  (十)县气象局

  负责提供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的气象情报资料。

  (十一)县科技局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事件有关防控工作的科学研究。

  (十二)县监察局

  负责调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

  第三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可分为三级。

  (一)三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一般、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一般、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和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危害:

  (二)二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3、人群发生中毒症状;

  4、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

  5、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二级、三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三)一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1、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

  2、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

  3、人员中毒死亡;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6、捕杀、砍伐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三级突发事件,启动黄色预警;二级突发事件,一级突发事件,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组建由环境管理和监测人员、环境评价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等相关专家组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咨询专家组,开展事件快速评估与决策咨询。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

  评估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做出决策咨询。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确认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咨询专家组的意见,由县环保局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预警的建议,由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级,决定相应级别响应。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

  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县环境局报告。

  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

  根据调查和确认结果,三级环境事件48小时内报告市环境保护局,二级环境事件12小时内上报,一级环境事件6小时内上报。随时报告事件势态进展情况。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内容及形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结果报告三类。

  速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类型、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人员受害情况、捕杀与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四、突发环境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由县委宣传部和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县委宣传部和环保局,应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有关事件内容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通过发布通告或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即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

  一、三级应急响应

  (一)企业应急响应

  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向县环保局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进行现场控制、现场处置,人员撤离疏散和消除污染等工作。

  (二)、县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环境保护局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染区域划定,同时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组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三)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人民政府接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组织相关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受污区域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物资的供应。

  二、二级应急响应

  (一)县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县环境保护局迅速组织环境监察应急、环境监测应急队伍和技术人员赶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区域划定,同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评估专家组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县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决定启动二级响应;或根据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启动二级响应。

  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设立突发应急工作组织;紧急调动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受污染区域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三、一级应急响应

  (一)县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咨询组的指导下,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工作并及时派出专业技术机构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组织落实各项紧急防控等措施;配合上级专业机构对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开展污染源调查、受污染区域划定等工作;检查督导基层组织对突发事件立急处理措施的落实;根据授权发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二)县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县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决定启动一级响应;或根据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立即进入24小工作态。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协调县突发环境事件指挥部各工作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污染危害监测与分析、污染源调查与控制、受污染群众救治与转移、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公众健康与环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尽量低的水平。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1、事件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咨询组论证调查,确认突发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结论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

  2、接到应急终止通知后,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人员及设备有序撤离。

  3、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应急终止的信息。

  4、由县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程序

  一、迅速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接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程序向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二、快速出击

  接报后,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指令现场监测处置组负责人立即召集所有组成单位人员,携带污染事故应急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现场监测处置组在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的同时,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

  四、现场调查

  现场监测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确定现场监测布点、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

  五、情况上报

  现场监测处置组负责人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县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人。

  六、污染处置

  现场监测处置组根据县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示,积极参考各方意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手册》的规定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危害。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由现场监测处置组向县应急处理指挥部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由县应急处理指挥部相关部门实施;

  现场监测处置组要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向宣传组通报情况,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由宣传组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八、污染跟踪

  现场监测处置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定时向县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直到突发事件应急终止。

  九、调查取证

  有关部门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十、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第七部分组织、技术和后勤保障

  一、组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等。

  二、技术保障

  (一)成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库,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能迅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其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2、综合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3、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

  4、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二)现场应急环保专业队伍与企业应急分队

  以现有环境监察、监测队伍、公安消防为基础建立一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伍。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应急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类别、程度、范围;

  2、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评估及上报工作;

  3、确定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督促、指导各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预演。

  各污染源单位以技术、生产骨干为基础组建应急分队,按本单位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处置本单位的突发事件。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县现场应急环保专业队伍与企业应急分队和设备受指挥部集中指挥,统一调配。

  (三)培训和演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常备队伍要定期进行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增实战能力。

  三、后勤保障

  (一)物资储备

  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职责,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储备分为日常和应急两级。

  (二)装备保障

  县环保局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机动和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

  (三)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应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捐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由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云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红河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急性死亡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下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较大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

  7、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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