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主校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专业及计划


  音乐学(师范)专业的层次为本科,学制为四年,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音乐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9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图片[1]-宁波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我的测试练习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类专业的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科类为美术学和设计学类,2023年总招生计划数为19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图片[2]-宁波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我的测试练习


图片[3]-宁波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我的测试练习


  注:


  (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使用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不允许转专业(包括转入和转出)。


 


三、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艺术类省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所在地)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按150分计)。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


  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3.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的招生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招生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2.音乐学(师范)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455


  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宁大音乐青年(nbumusicyouth)


  3.视觉传达设计和美术学(师范)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558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官方微信:宁大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5873/87605546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官方微信:宁大联合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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