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23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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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202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8.15更新)

甘肃艺术本一U段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13日我校甘肃艺术本一U段已录取结束,共录取考生2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科类

最低投档线

书法学(师范类)

艺术类

199.14

  注:文化线259分,专业线219分,按照排序成绩平行志愿投档,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课成绩×70%

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艺术类)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14日我校河北省本科提前批B(艺术类)已录取结束。美术类专业录取6人,音乐表演专业录取2人,音乐学(师范类)录取6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

环境设计

529.3

音乐表演(声乐)

509.884

音乐表演(器乐)

494.891

音乐学(师范)(声乐)

510.75

音乐学(师范)(器乐)

479.359

  注:文化课成绩分数线312分,美术类专业合格180分,音乐器乐类专业合格线110分,音乐声乐类专业合格线130分。美术类专业满分300分,音乐类专业满分200分。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一阶段(音乐、美术类)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14日我校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一阶段(音乐、美术类)平行志愿已录取结束,共录取艺术类考生203人,其中音乐类73人(历史学科68人,物理学科5人),美术类考生130人(历史学科118人,物理学科12人)。各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专门化

艺术(历史)录取分数线

艺术(物理)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师范)

统考美术类

430.1

417.3

环境设计

430.2

410.5

摄影

424.5

408.2

产品设计

428.7

412.2

音乐学(师范类)

 

62.4

62.9

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流行打击乐)

268.2

 

音乐表演(钢琴)

232.5

 

音乐表演(萨克斯)

260.1

 

音乐表演(二胡)

244.2

 

音乐表演(古筝)

239.1

 

音乐表演(流行)

246.3

232.8

音乐表演(美声)

252.3

247.8

音乐表演(民声)

248.4

252.6

音乐表演(长笛)

241.5

 

音乐表演(古典萨克斯)

246.6

 

  注:文化分数线:历史学科303分,物理学科271分;

    美术类、音乐学(师范)按综合分录取,音乐表演按专业分录取。

  美术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音乐学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广西本提前艺术二批(美术类)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14日我校广西本提前艺术二批(美术类)已录取结束,共录取美术类考生6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最低投档线

美术学(师范)

526.93166

  注:文化分数线316分,专业分数线:215分

  美术学(师范)专业使用艺术统考成绩按照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高考总分和相应科目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序。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30%+艺术成绩×(750/300)×70%。

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批A段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15日我校黑龙江省艺术类本科批A段已录取结束。音乐表演2人,音乐学(师范类)4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术科

专业最低投档成绩

音乐表演

声乐

451.25149

音乐表演

器乐

481.65149

音乐学(师范类)

音乐学

451.20144

  注:文化线:273分,专业统考合格线:110分,按综合分投档。

    排序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音乐学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16日我校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已录取结束,美术类录取6人,音乐类录取6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

最低投档成绩

环境设计

540

摄影

536

产品设计

540

音乐表演

498

  注: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考生总分*50%+专业分*7.5*50%

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二阶段(书法类)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16日我校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二阶段(书法类)已录取结束,共录取38人,其中历史学科35人,物理学科3人。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对应统考
专业方向

艺术(历史)
录取分数线

艺术(物理)
录取分数线

书法学(师范)

专业校考

一志愿282

一志愿316.67

  文化线:文科303分,理科271分。

  文化成绩合格后,书法类按专业成绩录取。

河南省艺术本科A段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17日我校河南省艺术本科A段已录取结束。美术类专业录取23人,书法类专业录取4人,音乐类专业录取22人。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

录取专业

最低投档成绩

书法学(师范)

244

音乐学(师范)声乐

167

音乐学(师范)器乐

164

音乐表演(声乐)

170

音乐表演(器乐)

166

美术学(师范)

235

环境设计

243

摄影

231

产品设计

231

  注:

  文化合格:音乐类348分,书法类、美术类350分;

  专业合格:音乐类159分,书法228分,美术210分。

  按专业统考成绩分专业。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21日我校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已录取结束,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最低投档成绩

美术学(师范)

539.6

环境设计

539.45

摄影

533

产品设计

539.25

书法学(师范)

492.4

音乐学(师范)

502.37

音乐表演

500.62

  注: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327分。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193分;音乐类统考本科合格线:200分;书法类统考本科合格线:190

  艺术类录取使用统考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投档,综合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美术类、音乐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30%计算。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书法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60%计算。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

湖北省艺术本科B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24日我校湖北省艺术本科B已录取结束,美术类录取4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录取专业

综合分

环境设计

570.4

产品设计

570

  注:合格线:文化362分,专业:191分。按综合分投档。

  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统考成绩×60%)]×2

  按综合分分专业。

湖南省本科批(艺术类)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25日我校湖南省本科批(艺术类)已录取结束。美术类录取4人,书法类录取6人,音乐类录取2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历史学科综合分

物理学科综合分

书法学(师范)

277

277.6

环境设计

285.4

277.9

音乐表演

304

298.7

  注:1)文化分数控制线:

  历史学科文化分数线:338分

  物理学科文化分数线:310分

  2)专业成绩控制线

  音乐259分、美术227分、书法235分

  3)按综合成绩录取,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

山西省第二批本科A类(艺术综合)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27日我校山西省第二批本科A类(艺术综合)已录取结束,共录取考生2人,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录取分数线

书法学(师范)

76.7

  注:艺术类第二批文化分数线:艺术(文)为338分;艺术(理)为313分;

  书法学专业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73.00分;

  按专业成绩录取。

辽宁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情况通报

  截止7月25日我校辽宁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已录取结束,共录取考生91人,其中历史学科87人,物理学科4人,平行志愿录取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历史学科录取分综合分

物理学科录取综合分

广告艺术设计

393.2

389.3

人物形象设计

391.2

388.9

艺术设计

394.5

397.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94.5

396.2

  注:文化分数线:150,专业分数线:170,按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文化成绩(含加分)/2+专业成绩(统考)

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批录取情况通报

专业名称

科类

综合分录取分数线

广告艺术设计

艺术类

543.75

人物形象设计

艺术类

543.5

艺术设计

艺术类

544.4

  注:美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为150分;

  美术类统考专科合格线183分;

  艺术美术类平行志愿最低投档成绩:543.5;

  按综合成绩(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分配专业。

  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河南省艺术专科批录取情况通报

专业名称

最低录取分数线

艺术设计

59.04008302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0.318092062

广告艺术设计

58.14809004

人物形象设计

57.546082029

  注:1、美术类专科文化分合格线:190分;

  2、美术类专科专业合格线:180分;

  3、按综合成绩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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